工务局前局长李灿烽疑受贿滥权遭羁押 衞星场老板等共8人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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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务局前局长李灿烽疑受贿滥权遭羁押 衞星场老板等共8人涉案
小博 • 2021-12-25 21:36 • 港澳台 • 閱讀1246
工务局前局长李灿烽疑受贿滥权遭羁押 衞星场老板等共8人涉案
廉署揭發土地工務運輸局前領導涉嫌親身及透過親屬收受商人巨額利益,在任職期間濫權不法審批多宗建築項目申請。
继周焯华因涉网博和洗黑钱等罪名被补,令澳门贵宾厅业务覆亡,这次轮到澳门地产界卷入重大案件,更牵涉多名澳门前局长及著名商人,此刻澳门正掀起一股整顿风暴。澳门廉政公署今早(24日)公布,在侦查一宗贪污贿赂案件中,揭发土地工务运输局前领导涉嫌亲身及透过亲属收受商人巨额利益,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不法审批多宗建筑项目申请,目前身在内地并已被公安拘捕,将移送回澳门受审。据悉,该前领导为于2014年至2020年「回巢」公职任澳门工务局局长的李灿烽 。另有消息指出,案件涉及多8名商人,当中包括一名姓关的商人,以及一名姓萧衞星赌场负责人,据悉萧关二人正于路环被羁押中。而这宗贿赂大案,初步相信疑涉及三个项目。至于澳门检察院同日下午表示,涉案嫌犯共有8人,其中3人包括李灿烽在内采取羁押措施。涉及的四宗罪各最高刑期为3至8年。

檢察院表示,於2018年期間,廉署於調查報告揭發澳門多個建築項目存在違規情況,經分析調查報告,檢察院發現當中存在刑事違法行為的跡象並開立刑事偵查卷宗,案件由廉政公署偵查。

據廉署公佈的案情顯示, 涉案前領導在任期間,明知某建築項目的街線圖已失效,但仍准許相關建築項目計劃沿用舊有街線圖,令相關建築項目毋須上呈城市規劃委員會討論,同時該前領導在明知有關建築計劃違反相關建築行政指引的規定下,仍涉嫌指示下屬核准建築計劃,令建築計劃申請獲得批准。

廉署調查還獲悉,涉案商人涉嫌以投資名下集團公司的名義,協助該名前領導的親屬虛假入股公司,親屬藉此以重大投資移民方式,向貿易投資促進局申請重大投資居留並成功獲批。

此外, 廉署調查還發現,該前領導涉嫌收取另一商人給予的巨額利益,在土地使用期限快將過期前,繞過法定程序加速工程項目的驗收工作並發出使用準照。

廉署又表示,該前領導還涉嫌在審批一宗土地合併發展申請過程中,要求下屬撰寫有利的分析意見,協助發展商成功獲批合併土地,從而令發展商能以高價出售,從中賺取巨額利潤。

廉署又指,該前領導涉嫌觸犯受賄作不法行為罪、清洗黑錢罪和偽造文件罪。其餘涉案商人及相關人士則分別涉嫌觸犯行賄罪、清洗黑錢罪及偽造文件罪。

廉署續指,今次行動得到內地公安部門與澳門司法警察局的大力協助。公安部門成功截獲長期潛逃在內地生活的工務局前領導,並將之透過司警局移交廉署跟進調查。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進行續後措施。

至於檢察院表示,經首階段偵查,有強烈跡象顯示8名嫌犯分別涉嫌觸犯以下系列罪行:

• 《刑法典》第337條第1款規定及處罰的「受賄作不法行為罪」,最高可處至8年徒刑;

• 《刑法典》第339條規定及處罰的「行賄罪」, 最高可處至3年徒刑;

• 第2/2006號法律《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第3條規定及處罰的「清洗黑錢罪」, 最高可處至8年徒刑;

• 第6/2004號法律《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驅逐出境的法律》第18條第2款規定及處罰的涉及投資居留的「偽造文件罪」 ,最高可處至8年徒刑。

經對上述8名嫌犯進行刑事訊問,考慮到案件的嚴重性且所涉利益及金額相當巨大,為防止嫌犯逃離澳門和擾亂續後刑事偵查的取證工作,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案中3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並對其餘5名嫌犯分別採取定期報到、禁止離境及接觸等強制措施。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院將繼續對案件進行後續偵查措施。

李燦烽於2014年任職工務局局長,因當年被捲入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中,須以證人身份出庭作供。而李燦烽在作供期間,曾以無印象、不清楚作回應,法官一度宣布休庭讓其翻閱資料喚起記憶。故曾被稱為「失憶局長」。李燦烽於1998年已擔任工務局副局長,其後應他要求,於2008年7月2日終止其工務局副局長職務;同時於同日免除其在工務局編制內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職務,不再擔任公職。惟李燦烽於2014年「回巢」獲委任為工務局局長,其局長之職於2020年1月以任期屆滿為由,由陳寶霞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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